申请设立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三、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并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四、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资金、设备和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管理技术措施;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含网络游戏1000万元以上。

 

办理网络文化许可证需要的复印件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公司章程
3
、验资报告
4
、法人股东身份证
5
、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10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
、房屋租赁协议(房屋是租赁的需要提供)
7
、房屋所有者的房产证明